吉林市:本日起至2022年末 阶段性施行住宅公积金惠民行动

信贷 2022-05-13 19:47 阅读:

近来,吉林市发布告诉,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本日起至2022年末,阶段性施行住宅公积金惠民行动。

1、放宽住宅公积金借款缴存条件。缴存员工接连、正常、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即可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

吉林市:本日起至2022年末 阶段性施行住宅公积金惠民行动

2、下降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款份额。员工购买新建产品住宅,初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20%。

3、进步住宅公积金借款账户余额最低确定额度。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其爱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账户余额缺乏3万的按3万元核算,可借款额度进步至30万元。

4、活跃推动住宅公积金异地借款事务。关于在吉林省内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以及在全国其他地区缴存且户籍地为吉林市的员工,在吉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宅的,均可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且借款条件、额度、期限、利率等皆享有与本地借款员工平等权益。

5、简化住宅公积金借款典当刊出手续。市区内的住宅公积金借款结清后,员工无需到中心处理典当刊出手续,由中心和谐各受托银行和市不动产挂号中心办结典当刊出手续,完成典当刊出“零跑路”。

来历:吉林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